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江苏铜山6名患者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7月2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新京报报道,7月14日中午,邵琴(化名)、毕生(化名)等6名艾滋病患者,聚集在北京站广场前马路中央,拉起横幅———“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立时引发交通堵塞。 这6名艾滋患者来自江苏铜山县,10年前,他们或她们的配偶因病在当地医院输血,感染艾滋。如今他们要为自己的权益讨说法。 铜山县卫生局局长祖桂兰与他们同日抵京。面对这些艾滋患者,祖桂兰也有苦衷。她说,邵琴等人受染是在国家颁布《献血法》之前,“属于历史遗留社会问题。” 铜山县政府在今年6月20日,出台了相关补偿办法,但是距离艾滋患者的要求相距甚远。在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时,邵琴等人和铜山县政府发生巨大分歧。 10年前活跃艾滋输血队 30多岁的邵琴是6人中嗓门最大的,7月15日,崇文门附近的地下小旅馆内,邵琴在讲述自己的经历,不时被老乡提醒“小声点儿”,担心旅馆老板得知他们是艾滋病感染者,不让住店。 2004年,邵琴丈夫在徐州矿物局医院查出感染艾滋,她才想起8年前的那次输血。 当时,邵琴丈夫赌气喝农药,被送进太山镇卫生院。洗胃后,卫生院医生要求给其输血。 邵琴称,当年大许医院对面平房内住着一个输血队。平日,他们等生意时就坐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有时遇到需要输血的病人,医生直接到门口喊“有人要输血”。 “一个干瘦,一个虚胖。”邵琴清楚记得,医生一个电话后,两个卖血的男子很快赶到医院。未做相关检测,医生就将他们的血输入邵琴丈夫体内。邵琴事后得知,劝她输血的医生从中得了50块钱的“介绍费”。 陈强(化名)的妻子和张霞(化名)所输入的血也都是这支输血队提供,在随后几年,他们各自发现感染了艾滋。 “这支输血队给五六家医院供血。”7月16日晚,时任吴桥卫生院院长的陈洪说,除该院外,他们还负责给附近的吴桥、单集等五六家医院的用血。这些医院的院长和医生都知道输血队队长赵士正的电话。 铜山县信访局副局长赵永称,目前铜山县发现的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人数为一二十人。其中一些医院的医生和镇里公务员的亲属也成为受害者。 输血队队长赵士正也因感染艾滋病,于2000年死亡。这支30多人的输血队也死的死,散的散。 法院不受理涉艾案件 邵琴的丈夫在确诊艾滋病后仅仅3个月,就离开了人世。而后,邵琴多次去大许镇太山卫生院理论,要求赔偿,并发生过冲突。 2006年8月,太山卫生院与邵琴签订《协议书》,卫生院同意一次性付给邵琴10万元补偿,分期付清。对于这份协议书,邵琴虽然签了字,但她并不满意。“当时太缺钱了。丈夫看病就花了8万多,自己被感染随时都会发病。” 陈强说,目前,铜山县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的人数已达到10多个,更多的感染者都开始发病,他们拖着虚弱的身子开始维权,找医院,找法院,找政府。在追责中,他们遭遇到自身难以抗争的困难。 铜山县柳泉镇的村民毕生(化名)的妻子也是因输血感染了艾滋病,2006年,他将柳泉镇卫生院起诉到铜山县人民法院。 案子审理到一半,法院就通知他不再审理了。对此,一份《铜山法院关于审理艾滋病案件情况的紧急反映报告》中称,“根据上级精神:涉及艾滋病的案件法院不再予以立案,已立案的也不再审理,通过政府专项基金解决”。 2006年7月,在铜山县卫生局、铜山法院、柳泉镇政府协调下,毕生与柳泉镇卫生院签订《协议书》,柳泉镇卫生院补偿7万元,分期付清。《协议书》中特别规定,毕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上访,不得参与其他病员的任何活动,不再起诉该卫生院,否则拒付其他应付款项。 “艾滋不是外国才有” “这些患者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7月15日,铜山县卫生局局长祖桂兰说,当时卫生条件有限,铜山县里没有血站。血站设在徐州市,且资源紧缺,距离铜山县各镇的医院较远,遇到危重病人时,调血困难。“当时,《献血法》也未颁布,这些都是客观情况。” 铜山县信访局副局长赵永称,医生肯定不会故意害患者的,大都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只是对血液卫生的认识很少。 曾多年担任卫生院院长的陈洪坦言,当年医院根本无意识去对血液进行检测。如果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家属不愿意输血或者病人需要血液特别多的情况下,医院不得不买血。那时对卖血的人,上级也没有要求要健康证,“各家医院都是验个血型就可以了。” 陈洪说当时医生对艾滋的认识也不深刻。他虽然在80年代就听说了这个病,但直到1998年以后,铜山县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后,他才开始对艾滋病有了较为理性的认识。 而群众对血液卫生的认识更少。目前这些感染艾滋病的农民,在1994年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何为艾滋病,第一次听说“艾滋病”这3个字基本都是在2000年以后。 毕生说,他第一次听到这3个字是在电视里,但根本不关心,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病。邵琴曾认为,艾滋病是遥不可及的,自己被感染后,才知道“艾滋原来不是外国才有的病”。 祖桂兰说,从1998年以后,铜山县各医院都严格遵守《献血法》的规定,统一使用徐州市血站的血液,医院私自采血情况才被杜绝。 不满意政府补偿金 2007年6月20日,铜山县开始对这些艾滋患者进行补偿。县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解决“对有证据证明曾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因输血和输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或发病者,或感染艾滋病的配偶或子女”的补偿标准。 在这份文件中,将因此感染艾滋病的病人及家庭成员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病者和感染者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600元和300元的生活补助;给与发病者一次性5万—10万的资金补偿;春节、中秋节,分别给予发病者1000元、感染者300元的慰问金。 对于县里的补偿,邵琴等人并不满意。 陈强算了一笔账,目前除了妻子的药费,他们一家每月花费1000元,而妻子的医药费已经花了6万多,过几年自己再发病的话,花费则更多。像邵琴丈夫一样很多发病的感染者已花去至少六七万元费用,这笔钱不是贷款就是向亲友借的,“就算10万元的补偿还完债就没了。”邵琴说。 毕生称,当初打官司时,律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是108万,后来官司中止了,考虑到这个数字难以获赔,就与病友们商量将数额降低到30万。其中包括了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对老人、孩子赡养抚养等费用。他称,考虑到了铜山县“全国经济百强县”的实际情况,“许多经济不如我们的地方的艾滋病患者获赔都在10万以上,我们总应该比他们多吧。” 染艾滋爷仨儿全部失业 2004年,邵琴也被检测出感染了艾滋病,这几年里,在身体上、心理上,她一直遭受痛苦的煎熬,并且这份痛苦波及到了她的孩子。 邵琴儿子9岁,名叫张东(化名),原本天真活泼,得知父母感染艾滋后,就不愿上学,“经常走到校门口就转身往家走。”邵琴说。 邵琴后来得知,她的病在村里传开后,许多家长都不让孩子和张东玩了,学校老师也话里话外劝他转学。邵琴气愤地找到学校,老师告诉她其他孩子的家长意见太大,都找到学校闹。 无奈下,邵琴把儿子转到距家五六十里路的大庙学校读书,“离得远,人家不知道我们有病。”每天张东独自坐汽车再倒三轮车上学,一次,三轮车翻车了,张东摔得全身是伤。事后,邵琴哭着找到板桥村小学,大喊着“不让孩子上学就告你们”。学校见到两份证明张东未感染艾滋病的检测报告后,才勉强留下他读书。 陈强一家在感染艾滋病前曾很富裕,22岁的大儿子原本给私人老板开车,每月工资1500元;二儿子在一家公司当职员,每月收入1300元;陈强自己给人做装潢,每月都能进1700元左右。 夫妻俩查出感染艾滋病后,爷仨儿全部失业,“没人愿意雇我们。”陈强说,消息在村里传开后,村民纷纷疏远了他家,两个儿子的对象也因此都吹了。 怕自己受到歧视,更怕家人遭牵连,许多感染者选择了沉默和逃避。陈强说,老家的一些病友不敢说出自己的病情,有些人还去城里或是外地打工挣钱,同时还做餐厅服务员等工作。 “政府应该保证我们安定的生活。”邵琴等人说,他们也不想外出打工或上访,这都是对现状不满造成的。 历史难题谁人解? “县里制定的标准在全国都属于高标准了,卫生部也说这很人性化。”铜山县卫生局局长祖桂兰说,这些钱都是政府财政支出,再多财政也支撑不了。“除非中央能对此出台相关政策。” 铜山县信访局副局长赵永说,这些钱加起来真的不少,足够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县里的公务员每月才1000多块钱。” 清华大学艾滋病研究专家景军教授说,他认为,对于1998年之前这一阶段因医院缘故而感染艾滋病的,肯定要由政府来埋单,但是并不全由中央政府来负责,否则就会放过地方上直接对此负责的人。 对补偿不满意的邵琴等人在7月8日赴京上访。陈强说,在徐州火车站上车时,有3人被当地政府人员阻拦在车站。 “我们不阻止他们上访。”铜山县信访局副局长赵永说,7月13日,政府人员还陪邵琴等人去卫生部信访部门反映问题,铜山县的做法还得到卫生部的肯定。赵永称,县政府人员跟来的原因,除了担心他们的身体,更怕他们闹事,甚至传染给别人。 来京后的第2天晚上,邵琴和陈强等人在铜山县政府的陪同下踏上回家的火车,对于30万的赔偿问题,政府人员答应在15到20天内给予答复。 “如果他们不满足要求,我们还会到北京上访。”邵琴说,对于这样一个历史问题最后是否能顺利,她心里也没底。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