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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不在岗禁售处方药 市民买处方药须拿处方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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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实施。据市药监局介绍,该办法内容事关百姓种种用药安全,如展会上现货卖药属违法行为、药店卖药须开具销售凭证等。昨日,市药监局提出的几条注意事项,对市民购药会有所帮助。 展会上现货销售药品违法 市民莫轻意掏钱包近年来,国内出现了各类药品展示会、博览会、宣传会,其中一部分经营秩序相当混乱,有些市民尤其是中老年市民盲目相信此类展会的权威性,购买到不法分子销售的假劣药品,结果四处投诉无门。新出台的办法明确定性,展会上现货卖药属违法行为。办法指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药师不在岗禁售处方药市民买处方药须拿处方单药品尤其是处方药品的随意使用,直接威胁百姓身体健康。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1999年起,我国开始对上市药品实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品的分类管理。为推进此项分类工作,新出台的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市民若到药店买处方药时,要记得随身携带医师处方以便出示。此外,办法还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邮售互联网处方药被叫停 市民最好到医院或药店购买如今,网上交易已成时尚,涉及交易的产品也越来越广泛,其中就包括处方药。市药监局介绍说,目前网上交易管理并不规范,从药品稽查部门接到的投诉或案件来看,一些假药就来源于邮售、互联网等渠道。以前的管理办法对此方面并无相关规定。新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医疗机构也不得采用这类方式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药店卖药须开具销售凭证 市民莫忘索证维权5月1日起,卫生部将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这意味着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店买药。但不少市民买药时,往往没有索要凭证的习惯,发生纠纷维权时,只好哑巴吃黄连。没有处方,没有销售凭证,这样的投诉案件药监部门也难处理。市药监局说,新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药店只要卖药就得出具销售凭证。新出台的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示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示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药店禁售医疗机构制剂 市民发现可举报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不同于药品监管部门正式批准上市的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一般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患者可在医院药房凭医师处方购得。但由于其质量、疗效、不良反应等没有经过充分的临床研究证实,也没有得到药监部门的许可,因此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也不得发布广告。新出台的办法对此明确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或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市药监局提醒,市民不要随意购买,如发现药店有此类制剂销售,可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链接:何为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又分两大类,一类是甲类非处方药,另一类是乙类非处方药品。甲类非处方药,要在药店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代码:RX非处方药代码:O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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