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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疫苗使孩子成植物人 父亲告医院仅索赔2500元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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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孩子今年已经7岁了,还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至今我连句爸都没听过。”上午9时,胡文胜看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儿子,无奈地对记者说。胡某怀疑儿子变成“植物人”与原回龙观镇医院有关,并向该医院索赔2500余元。但是,法律专家分析说,家境贫穷的胡文胜如此打官司,有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胡文胜介绍说,儿子胡某于2000年3月4日足月顺产,无抢救及窒息史,生长发育过程正常。自出生三日起,胡某就在回龙观镇医院进行预防接种。2001年8月23日,胡文胜带胡某到回龙观镇医院接种白百破疫苗,接种医师没有做任何检查就注射了疫苗。次日凌晨5时,胡某开始发烧,全身抽搐,医生说很快就可以抢救过来,并给胡某输液,但是药液输不进去,血液还回流到输液管达1尺多长。医生先后给胡某注射了两次安眠药,胡某仍未好转。此后,在胡文胜的强烈要求下,胡某转院到儿童医院医治,经过17天的治疗仍未好转,病因不明。 近7年来,胡文胜带着孩子在全国各地寻医问药,几乎每次都被告知没有任何治疗希望,实际上孩子已经几乎变成了一个“植物人”。“最近给孩子治疗时,一位专家说可能因注射疫苗所致,建议找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直到这时,我才开始怀疑孩子的病与回龙观镇医院的接种疫苗及后续治疗有关。”胡文胜说。 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胡某的奶奶抱着他出庭。由于家境贫穷,胡文胜以儿子名义提起诉讼后,为避免交纳过高诉讼费,只索赔2500元的医疗费。回龙观镇医院的代理人未发表对胡某病情的意见,只是表示该医院在三年前就已改名为回龙观镇卫生院,原告的诉讼主体错误。于是,胡文胜撤回起诉,将另行针对回龙观镇卫生院提起诉讼。 法律专家表示,胡文胜为少交诉讼费而采取的低额索赔方法并不可取。因为医院真的负有责任的话,法院将依据索赔数额和相关证据判赔,而赔偿的最高数额也就是索赔金额。根据我国法律“一事不再理”的相关规定,除非胡某有新的病情,胡文胜将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此一来,假定医院有责任,赔偿的也只是区区2500元而已。更有法律专家介绍说,如果医院方使一“阴招”,干脆不出庭应诉,法院会直接缺席审理并判医院赔偿2500元,胡文胜的诉讼请示得到全部支持后,连上诉的权利都没了,此案也就到此了结。 “其实我国法律对低收入人群打官司是有保障的。”一名法官介绍说,胡文胜完全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索赔,然后到其居住地开具收入证明,法院会依据其具体情况,对诉讼费予以减收或免收,完全不必要为了少掏诉讼费而低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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