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药监部门监控“泽马可” 诺华公司决定修改说明书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4月2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由于在美国监测到服用“泽马可”的患者中有心血管缺血事件发生,瑞士诺华公司总部已宣布暂停“泽马可”在美国的市场销售活动。我国药监部门正密切关注监测“泽马可”的安全性。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称,共收到“泽马可”替加色罗的不良反应报告98例,其主要不良反应为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涉及心血管不良反应的有:心动过速1例,低血压1例,心慌2例。其他不良反应包括皮疹、头晕、腹痛、腹胀等。 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规监测美国FDA、欧盟等其他主要国家和地区常规监测药品不良反应相关信息,并及时作出评估。美国FDA暂停“泽马可”在美国的市场销售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要求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继续跟踪其他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对该药品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调查该产品在国内外应用的安全性,并作出综合评价。同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尽快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安全性资料,并及时将此药可能产生的安全性风险信息告知医生,提醒临床医生注意临床合理用药和用药安全。 据了解,诺华公司为最大限度降低用药风险,决定在中国修改说明书,严格限制“泽马可”的使用,将适用范围由“65岁以下”改为“55岁以下”的女性,并注明“不得将‘泽马可’应用于患有缺血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以及可增加心血管缺血事件发生危险的患者,如存在发病危险因素的患者。”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